【工作安排】做好全市学校实验教学及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通知

来源: 时间:2025-11-14
 

为做好全市学校实验教学及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定于11月底至12月初扬州对各县(市、区)相关工作开展实地抽查。请各地于11月份全面完成自查,严格留存过程性资料,确保自查工作扎实有效。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