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仪征中学运动会精神文明奖评比细则 一、基本要求 1.参与人数 学生在运动会期间,未经准假擅离班级看台一律按违纪处理。 2.参赛 (1)按本届运动员竞赛规程的有关规定申报比赛项目; (2)报项参赛,没有漏项。 3.纪律 (1)上下午按规定进场时间入场就座,没有大会命令,不得提前退场。 (2)观众与非运动员不得擅自进入比赛场地。 (3)不准带跑、传递物品、围观起点、终点、接力区及各田赛场地。 (4)禁止打扑克、下棋及其他娱乐活动。 (5)禁止打闹、起哄、行为粗野、语言污秽,对故意捣乱者要严肃处理。 (6)保持班级整体形象,非比赛运动员必须在本班场地就座。严禁乱串、游逛或拥进比赛场地。 (7)严禁打闹起哄。 (8)听从指挥、服从裁判。遇有错判或有争议,要通过系负责人向大会仲裁委员会提出,严禁吵闹,否则裁判有权不予接待和更正。 (9)大会期间按时归宿、熄灯就寝。 4.安全与卫生 (1)大会期间,做好安全防范。 (2)注意保持班级卫生,禁止乱扔果皮、空水瓶、碎纸等杂物。 (3)大会结束离开后,要做到场地整洁、干净。 5.宣传鼓动 (1)投稿踊跃,及时准确地宣传本班运动员创造的好成绩及好人好事。 (2)充分利用锣鼓、小板报等形式进行宣传鼓动。 (3)积极做好事,发扬团结互助精神,多为大会做贡献。 6.运动会期间,各班级精神文明检查评比成绩,占本月份文明班级评比分数的40%。 二、检查评比标准 (一)比赛期间纪律 1.人数 (1)擅自离开班级(回教室、宿舍逗留等),每人次扣2分。 (2)按规定报的比赛项目,每缺1人扣2分。 (3)报项不参赛,每缺1人扣2分。 2.就座与环境 (1)班级基本无形或集体不在指定地点观看比赛,发现一次扣5分。 (2)擅自提前退场,扣10分。 3.擅自进入场地 (1)私自进入比赛场地,发现1人扣5分。 (2)带跑、传递物品,围观起点、终点及各田赛场地,发现1人次扣5分。 4.其他 (1)比赛期间打扑克、下棋或未经允许进行其他娱乐活动,发现1次扣5分。 (2) 打闹起哄,语言粗野,每起扣10分。 (3)对裁判结果有意见,不按组织程序提出,态度蛮横,语言污秽,无理取闹,视情节扣10~20分。 (二)卫生 (1)班级所坐场地地面有碎纸、果皮、空水瓶或其它杂物,发现1块(个)扣10分。 (三)加分条件 1、好人好事,每件酌情加15分。 2、宣传鼓动: (1)利用锣鼓进行助威的加2分。 (2)利用小板报宣传的加2分。 (3)每投稿一篇加0.25分,每采用一篇加1分(不重复记分)。 三、检查评比方法 随机巡回检查各班纪律、卫生情况,直至运动会结束,学生离场。本届运动会精神文明奖评选以班级为单位,根据总分择优确定,评比表见附件 江苏省仪征学生发展中心 2023年10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