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是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的国家安全意识,汇聚起维护国家安全的强大力量,我校法制副校长、市法制教育宣传科卞婷科长应邀在升旗仪式上给全体师生作题为《国家安全,重于泰山》的法制报告。
2015年7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国家安全法》规定,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国家将每年的4月15日定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今年的4月15日为第四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其宣传主题是: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喜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卞科长从国家安全概念、国家安全日设立、危害国家安全行为表现、维护国家安全具体行为四个方面对“国家安全”这个核心话题进行了阐述。“安而不忘危,存而不忘亡,治而不忘乱。”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保证人民安居乐业,国家安全是头等大事。卞科长结合具体案例给大家分析了五种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并从学习保密常识、提高防范意识、自觉遵守保密规定三个方面明确了维护国家安全的应对举措。
最后,卞科长强调,虽然国家安全教育日每年只有一天,但安全问题却应该时刻引起高度重视。国家安全是国家生存和发展最基本、最重要的前提,是国家的根本所在。它关系民生,关系国家稳定,关系社会长远发展。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安全,是每个公民的神圣义务,我们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做有损国家安全的事情,并自觉与一切损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作坚决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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