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征中学师德师风百日整治专项行动
实施方案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根本保证,是进一步提高育人质量、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迫切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师德师风建设,规范教师从教行为,提升教育系统良好形象,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根据市委教育工委和教育局相关要求,我校决定开展“师德师风百日整治专项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关于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等教育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认真开展专项整治,以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水平为重点,强化师德教育,履行师德规范,不断提高师德水平,努力铸就一支忠诚于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让学生尊重、家长信赖、社会满意的教师队伍,打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
二、实施方案:
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的方针,加大工作力度,强化治理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有损教师形象、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制度,形成长效机制。
1.加大宣传力度
成立学校“师德师风百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书记、校长姚国平任组长,成员有陈德军副书记、张瑞祥副校长、冯为忠副校长、纪委书记孔艳等。
利用全体教职工大会组织教职工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关于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关于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各级文件精神。
利用学校橱窗、微信公众号、家校E通等平台宣传学校先进工作者、优秀班主任、最受学生欢迎的老师等履行师德规范的教师形象,宏扬正能量,形成榜样激励。
通过发放《致家长一封信》、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悬挂举报信箱等方式加强社会监督。
2.开展自查自纠
所有教师签订师德师风承诺书,承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八禁止”“十不准”,廉洁从教,依法从教,真正做到学高为师、身正为范,增强教师依法执教的自觉性,确保教师遵规守纪。
对照下列标准,所有教师开展自查自纠活动:①思想认识方面有没有违背教育方针、政策,散步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言论;有没有只顾个人得失,不顾全大局,或只教书不育人的思想;②教育教学方面有没有敷衍塞责、马虎从教,备课不认真、批改作业不及时等行为;有没有拒不接受学校正常工作安排,消极怠工,甚至擅自脱岗;有没有不爱学习,不钻研业务的行为;有没有讽刺、挖苦学生,歧视后进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③廉洁从教方面是否存在有偿家教,向学生、家长推销教辅资料,接受或索要学生、家长财物等以教谋私的行为。
通过发放家长、学生调查问卷,开展电话调查等方式排查是否存在有偿家教、推销教辅资料、体罚或变相体罚等师德师风违纪违规问题。
3.严肃整改问题
对于教师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形成书面报告呈报领导小组。
对于学校检查出的问题和群众举报反映的问题,建立台帐,形成整改问题清单,明确整改内容、时限、责任人。
对于群众反映强烈、有禁不止、顶风而上的教师,依据相关规定从严处理。
4.总结工作经验
认真总结此次专项行动,全面梳理好的经验和做法,探索建立师德年度评议、师德问题报告、师德状况定期分析和师德舆情快速反应等长效机制。
将师德放在教师评价的首要位置,作为年度考核、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评先的重要内容。
对查实从事有偿家教、推销教辅资料、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等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的,如实上报,从严处理。
校长和领导班子将师德师风检查情况特别是百日整治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列入年度述职述廉报告。
三、组织领导
成立江苏省仪征中学“师德师风百日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姚国平
副组长:陈德军
成 员:张瑞祥、冯为忠、孔艳
江苏省仪征中学
2018.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