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中小学(园)教师学历提升工作的通知

来源:仪征中学 时间:2021-01-17
 
关于做好中小学(园)教师学历提升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对照江苏省教育高质量发展指标要求(详见附件 1),为进一步
提升我市中小学教师学历,特别是提升我市幼儿园专任教师的本科
率、中学专任教师的研究生率,实现我市教育高质量发展,现就全
市中小学(园)教师学历提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历提升对象
依据我市各学段现有专任教师的数量,对照江苏省教育高质量
发展指标要求,结合我市各学段专任教师学历现状,确定学历提升
对象如下:
1.在专任教师岗位的幼儿园编内教师,未达到专科学历,须将
学历提升至专科,未达到本科学历,须将学历提升至本科。
2.在专任教师岗位的小学编内教师,未达到本科学历的,须将
学历提升至本科。
3. 在专任教师岗位的初中编内教师,未达到本科学历的,须将
学历提升至本科。学历未达研究生的初中教师,鼓励参加研究生学
历提升。
4. 在专任教师岗位的高中编内教师,鼓励参加研究生学历提
升。 2
5. 在专任教师岗位的职业教育编内一线教师和骨干教师,鼓励
参加研究生学历提升。
所有参加提升对象需填写《仪征市教师学历提升信息采集表》
(附件 2),纸质稿由学校(园)加盖公章后统一报教育局审批备案,
同时发送同版电子稿至邮箱 yzjyjszk@163.com。此表在工作日均可
报送。联系电话:83450365 。教师参加学历提升途径可参见附件 3。
二、 学历提升激励措施
1.完善激励机制。 各校(园)要将学历作为教师岗位竞聘的重
要条件,并将学历提升与教师评优评先、职称评定、职务晋升等挂
钩,对在规定时限内未取得相应学历的实行 一票否决 。要建立
并完善退出机制,实行非升即转,将学历不达标、实绩一般的教师,
逐步调整到教辅岗位上。
2.提升奖励标准。 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在岗在编公办学校(园)
教师完成学历提升后,市教育局和教师所在学校(园)将给予一定
奖励,市教育局的奖励标准见下表。各学校(园)的奖励标准由各
学校(园)参照教育局奖励标准,依据本单位实际制定执行,所需
资金由各学校(园)在公用经费中支出。所有提升对象在领取奖励
时,须与所在单位和教育局签署三方协议(协议文本见附件 4)。
市教育局奖励标准:
学段
学历提升内容
奖励金额(单位:元)
幼儿园 由专科提升为本科 4000
由本科提升为硕士 8000
小学
由专科提升为本科 4000
由本科提升为硕士 8000
初中
由专科提升为本科 4000
高中 由本科提升为硕士 8000
3.职称评审及骨干评选对学历的要求。
(1)申报一级教师职称时,原则上应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申
报高级教师职称时,将逐步将研究生学历作为优先条件。具体执行
时间以职称评审文件规定为准。 3
(2)推荐参加省特级教师、市特级教师评选,将把研究生学历
作为优先条件。具体执行时间以相关评选文件规定为准。
4.学时认定。 参加学历提升可折算教师继续教育学时,年度内
完成 1 门以上课程学习并考核通过后,凭单科结业证书认定当年县
级以上教师培训 36 学时。
三、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做好摸底和规划工作。 各校(园)要提高对学历
提升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将教师学历提升作为当前和今后
一段时期的重要工作内容,对照江苏省 2023 年教师学历提升高质量
发展目标,认真摸底,做好规划,将任务落实到教师个人。应参加
学历提升的教师,须在近二年内报名、入学。教育局将把各校(园)
学历提升情况纳入综合考核。
2.加强管理,做好信息维护和跟踪推进工作。
各校(园)要建立并管理本校教师的学历提升档案,加强跟踪
管理。《江苏省中小学教职工信息管理系统》是教师信息的基准数据
库,各校(园)要明确专人负责维护,及时更新,保证教师信息准
确、完整。
此文件最终解释权在仪征市教育局。
附件:1.江苏省教育高质量发展学历指标要求
2. 仪征市教师学历提升信息采集表
3.教师学历提升建议途径
4.三方协议样本
仪征市教育局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 送:仪征市纪委、监委,市财政局,技师学院
仪征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0 年 12 月 31 日印发
共印 8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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