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教育系统各基层党组织:
根据
2020
年扬州市教育工作综合考核要求,请各基层
党组织准确、详细填报《党组织规范化换届自查整改工作推
进情况》(附件
2
),具体要求可见扬教工委发〔
2020
〕
11
号
文(附件
1
,早前已转发)。凡成立党支部的学校(含幼儿园),
在届期内、按期换届、应换未换、换届进行中等情况均须填
报。
请各基层党组织予以高度重视,于
1
月
14
日(周四)下
班前报送《党组织规范化换届自查整改工作推进情况》至组
织人事科石燕处,同时发送电子版至
yzjyzzrskshy@163.com
。
附件:
1.
扬教工委发〔
2020
〕
11
号文
2.
党组织规范化换届自查整改工作推进情况
组织人事科
2021
年
1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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