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教办发〔2018〕47号 关于组织实施2018年度师能建设“百千万” 工程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开发区城乡管理局,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社会事业局,市生态科技新城社会事业局,市直各学校: 为贯彻全市高品质教育建设年动员大会精神,全面提高全市中小学(含职业学校,下同)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决定组织开展第13轮师能建设“百千万”工程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围绕高品质教师队伍建设,组织开展百名校长“我的教育主张”微讲座展示活动、千名骨干教师“我的教学研究”学科指导展评活动、万名青年教师“我的教学改进”优质课评比活动。 二、活动组织 (一)百名校长“我的教育主张”微讲座展示活动 1. 活动主题:高品质学校建设 2. 活动对象:全市在职中小学(幼儿园)分管教学或教科研工作的校(园)长。 3. 活动形式:校(园)长围绕主题,结合所在学校教育教学实例,制作形成一份微讲座视频(必须由学校自行拍摄,时长20分钟左右,附1000字内容简要)。市教育局择优进行网络展示。 4. 活动安排 第一阶段,3-7月,全市各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拍摄形成微讲座视频,完成视频制作。 第二阶段,县(市、区)级活动。8月份各县(市、区)对校长提交的微讲座视频进行县级评选,并于9月1日前按市教育局分配的名额择优推荐参加市级活动的微讲座视频。 第三阶段,市级活动。10-11月,市教育局将组织专家对上报的作品进行评选,择优在扬州教育网、扬州教育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展示。 (二)千名骨干教师“我的教学研究”示范指导展示活动 1. 活动主题:高品质教师队伍建设 2. 活动对象:全市市学科带头人、市中青年教学骨干、市教学能手,鼓励其他骨干教师积极参与。 3. 活动形式:骨干教师开设示范课,指导青年教师上一节校级公开课并进行现场点评,围绕高品质课堂教学讲做法说经验。 4. 活动安排: 第一阶段,校级活动(初赛)。3-6月,各中小学校组织校级活动,活动内容包括: (1)骨干教师开设校级以上示范课1节; (2)结对指导至少1名青年教师,跟踪听课不少于10节; (3)指导青年教师上一节校级公开课,或参加一项教学比赛,并撰写点评。 择优推荐选手参加县(市、区)级活动,并提交详细记录表格(见附件1)。 第二阶段,县(市、区)级活动(复赛)。9月30日前由各地组织所属学校推荐的优秀骨干选手,通过资料评审、现场展示等择优推荐人员参加市级比赛。 第三阶段,市级活动(决赛)。10-11月份进行。 (三)万名青年教师“我的教学改进”优质课评比活动 1. 活动主题:高品质课堂建设 2. 活动对象:35周岁以下青年教师,其中1985-1987年出生的中小学青年教师必须全员参加。 3. 活动形式:青年教师优质课现场比赛。 4. 活动安排: 第一阶段,校级活动(初赛)。3-8月,各中小学校组织校级活动,并作好详细记录(表格见附件2),活动内容包括: (1)青年教师开设校内公开课一节; (2)参与“一师一优课”网上晒课活动,其中1985-1987年出生的教师必须全员参与。 第二阶段,县(市、区)级活动(复赛)。9月,各县(市、区)对所属学校提交“一师一优课”平台的材料进行县级评选,并于10月8日前按市教育局分配的名额择优推荐参加市级活动。 第三阶段,市级活动(决赛)。10-11月份进行。 活动将评出一、二、三等奖若干(活动的具体时间与要求将另行通知) 三、活动要求 (一)切实提高活动的组织化程度。师能建设“百千万工程”活动包含多种形式、多个层次的活动,各地各学校要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制订具体活动方案,精心组织,广泛动员,确保活动高效、有序开展;要充分利用好“一师一优课”的平台,完善支持和激励政策,调动广大教师参与的积极性,鼓励更多教师参与“晒课”。 (二)切实加大活动的宣传力度。各地各学校要充分认识实施师能建设“百千万”工程的重要意义,配合全市高品质教育建设年各项工作部署,以“百千万”活动为抓手,切实加强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建设。 (三)切实加大活动的考核管理力度。各地各学校要加强活动过程管理,加强活动效能考核,及时总结经验,表彰先进。要将广大校长、教师参加活动的情况作为各类晋升、晋级和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市教育局将评选优秀组织奖若干名。 扬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8年3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