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研学习】音乐美术学业测试通知

来源:仪征中学 时间:2020-09-03
 

关于印发《2020年扬州市普通高中艺术

(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通用技术、理科实验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教体局),市直各普通高中: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全省普通高中艺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通用技术、理科实验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意见》(苏教基函〔2020〕7号)文件精神,普通高中艺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通用技术、理科实验学业水平考试由各设区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为组织实施好全市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20年扬州市普通高中艺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通用技术和理科实验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相关学校要充分发挥考试评价对学校艺术、体育与健康、通用技术和理科实验教学工作的导向功能,切实加强教学管理,配齐专用教室和设备,按照课程标准要求开齐开足艺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通用技术等课程,在物理、化学、生物科目的学习过程中开展好实验教学,按照正常教学进度组织教学和复习。

各县(市、区)要成立艺术、体育与健康、通用技术和理科实验学业水平考试组织领导机构,于考试前一周报市教育局基教处,联系人:周翔,电话:18021310900。各县(市、区)要统筹组织实施好考试的各项工作,并将考试实施细则于考试前一周报市教科院,联系人:韩晨,电话:13773558021。市教育局将对各地各校实验考试组织情况随机进行巡视、抽查。

 

 

扬州市教育局

                              2020年8月16日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